关于开展新一轮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7 14:58:21 来源:办公室
各镇乡街道工会(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市直属工会: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医疗保障体系,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更好地推进我市新一轮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工会要求,今年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目标任务数为87709人,与2017年参保任务数相同,要求各工会务必认真完成相应任务数(镇乡街道工会职工互助保障参保目标任务见附件1)。
二、参保费用
2018年我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仍根据《绍兴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其中参保费用为:
1、新参保单位按标准资费每人每年60元缴纳。
2、续保单位参保职工费用减免。根据上期互助保障经费使用情况预测,对2018年互助保障续保单位参保职工每人10元减免(按每人每年50元缴纳)。减免部分保障金从上年度保障金积余中统一划转。
3、职工医疗互助金鼓励职工个人负担或部分负担,有条件的镇乡街道、产业系统工会和基层工会可以根据本级工会经费情况给予参保职工一定比例参保费用补助。
三、有关要求
1、积极做好宣传发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已列入今年镇乡街道和部门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工会要把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作为服务职工的一项实事好事来抓,要深入企业职工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发动工作。要做好主动服务工作,镇乡街道工会要明确人员负责所属企业参保手续的收集和办理,做好工作衔接,确保今年参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做好参保工作。新参保单位从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参保有关手续。续保单位须在互助期到期前20日完成续保工作。
3、加强参保审核把关。各级工会要对参保企业职工参保比例和职工参保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要求企业参保职工数不少于单位职工总数的80%,参保对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附件:1、镇乡街道工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任务分解
2、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相关手续办理要求
诸暨市总工会
2018年6月7日
附件1:
镇乡街道工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任务分解
镇乡街道 | 2017年任务数(人) | 2018年任务数(人) |
暨阳街道 | 5000 | 5000 |
陶朱街道 | 3000 | 3000 |
浣东街道 | 2000 | 2000 |
店口镇 | 8000 | 8000 |
大唐镇 | 4000 | 4000 |
枫桥镇 | 2000 | 2000 |
应店街镇 | 500 | 500 |
次坞镇 | 1500 | 1500 |
阮市镇 | 1500 | 1500 |
直埠镇 | 500 | 500 |
江藻镇 | 500 | 500 |
山下湖镇 | 1000 | 1000 |
赵家镇 | 500 | 500 |
东和乡 | 200 | 200 |
马剑镇 | 150 | 150 |
草塔镇 | 1500 | 1500 |
王家井镇 | 800 | 800 |
牌头镇 | 2000 | 2000 |
同山镇 | 200 | 200 |
安华镇 | 1000 | 1000 |
街亭镇 | 500 | 500 |
璜山镇 | 1500 | 1500 |
陈宅镇 | 150 | 150 |
浬浦镇 | 300 | 300 |
五泄镇 | 500 | 500 |
东白湖镇 | 500 | 500 |
岭北镇 | 150 | 150 |
合 计 | 39450 | 39450 |
附件2: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相关手续办理要求
一、参保程序
(一)各单位参加互助活动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绍兴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参保单位工会印章。
2、参加互助保障的人员名册一份和电子文档(以EXCEL格式,其中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必填,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性)。
(二)缴纳参保费用:
参保单位携带以上资料前来职工服务中心现场办理。互助活动参保费统一以转帐形式支付,互助活动期从单位缴纳互助金到帐次日零时开始计算。
帐户名称:诸暨市职工劳动保护协会,帐号:19530101040004520
开户行:农业银行诸暨市支行营业中心
二、补助金申领程序
参保职工如发生住院医疗,申请补助金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补助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号。
2、医疗卫生单位统一住院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出院记录。
3、绍兴地区外就医须提供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非社保即时报销的须提供社保统筹支付结算清单。
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地址: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三楼318室,8701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