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镇乡工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18 11:31:49 来源:诸暨市总工会
各镇乡、街道工会(总工会):
为加强工会财务经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促进工会廉政建设和工会经费使用效益,根据《绍兴市区、县(市)总工会2017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绍市总工发〔2017〕32号)和市两办《关于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市委办〔2017〕47号)文件精神,依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和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工会财务收支情况自查自审的通知》(诸总工〔2017〕11号)要求,决定对全市所有镇乡、街道工会(总工会)及机关工会的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时间
2017年6月至8月(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审计对象
所有镇乡、街道工会(总工会)及机关工会2016年度1月至12月财务收支情况。
三、审计内容
1、经费收入情况,包括是否真实、完整、合法、合规,有无截留或转移等问题。
2、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包括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有关规定,有无违法、违纪、违规及工会资产流失等问题。
3、市总工会补助资金和送温暖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有无挪用或改变用途等问题。
4、行政拨款、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拨款用途有关规定。
机关工会还须审查:
1、机关工会在向会员发放生日蛋糕及在节日发放少量慰问品时,执行标准和范围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2、机关工会福利支出是否控制在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总额的30%以内,是否存在工会经费列支其他福利费的情况(如食堂搭伙费、疗休养费、离退休生病慰问等)。
四、审计组成员
组长:张建明
副组长:刘秋芳
组员:陈慧俐、黄炳法、罗虹、温叶萍、杨洁
(诸暨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审计要求
1、请各镇乡、街道工会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并准备好以下资料,届时提供给审计组:
(1)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镇乡、街道工会及机关工会的财务会计年度报表、账簿、会计凭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各银行对账单(加盖银行印章);
(2)按照诸总工[2017]11号通知填写的《工会(总工会)财务收支情况自审填报表》和《机关工会财务收支情况自审填报表》;
(3)填写完整的《被审计单位基本概况表》、《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和《审计通知送达回执》(见附表);
(4)本级工会财务规定及其它所需资料。
2.根据《绍兴市区、县(市)总工会2017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办法》(绍市总工发〔2017〕32号)文件要求,各县市总工会必须对辖区内镇乡、街道工会及机关工会上年度经费收支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务请每个镇乡、街道工会做好相应准备。
3.根据市两办《关于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市委办〔2017〕47号)文件精神,审计情况将作为“1+X”专项督查内容汇总上报市“1+X”专项督查工作联席会议。
附件:1、审计时间安排表
诸暨市总工会
2017年6月1日